趙徵東 劉軍
  李武根、陳靜娟夫婦是生意人,幾年前,他們看準了旅客列車這塊寶地,在他人手中承攬了兩趟旅客列車上小百貨的銷售權。根據與鐵路部門簽訂的《列車小百貨租賃經營合同》規定:他們只能在旅客列車上銷售單件在50元以下的各類襪子、玩具、日用品、充電寶等27種小百貨,不得超出範圍經營,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於是,他們按照規定上繳管理費後,雇用員工,穿上鐵路制服,胸前掛著標有“某某鐵路局售貨員”的金屬胸牌,提著貨籃在運行的旅客列車上售貨。
  在火車車廂這個相對封閉的空間,在這個沒有競爭的售貨領地,如果合法經營,利潤也是相當可觀的,但他們還嫌賺錢少,就私下違反合同,購進舊的充電寶上車銷售,增加利潤。一段時間後,他們發現偽劣充電寶的銷售無人知曉,進一步增長了他們違法經營的膽量。他們尋思著,怎樣更能賺大錢。無巧不成書,此時他們聽說假的“白虎活絡膏”利潤更大,就打起了銷售假“白虎活絡膏”的主意。
  主意已定,又如何購買假的“白虎活絡膏”呢?2012年8月的一天,經人介紹,李武根以網購的方式在一個名叫陸歲隆的男子處,以每瓶0.72元的價格購得假“白虎活絡膏”18720瓶。
  貨到手後,到車上出售他還是有些害怕。可他很快被金錢沖昏了頭腦。他具有在旅客列車上經營的專營權,賣貨人又是身穿鐵路制服,胸掛精緻的“某某鐵路局售貨員”的金屬胸牌,偽裝性很強。他下意識地看了看貨,是綠白相間的包裝盒,內裝有中、越文說明書各一張,還有標識為“NSX”的生產日期和標識為“HSD”的保質期等等,與他在網上查看的真貨沒有區別。只要兜售人耐心講解功效,態度誠懇,賣便宜點,銷路不成問題,再加上列車上人員流動性大,回頭客少,為了幾塊錢而較真的人不會多,不大可能出事。於是,他就下定決心,在給他雇用的人員配貨時,按每瓶3元的價格一併將“白虎活絡膏”配發,要求在旅客列車上每瓶按5至10元的價格出賣。
  無獨有偶,2012年12月,同樣也是在火車上銷售小商品的萬國品進貨時瞭解到廣西南寧一個叫黎領峰的人有“白虎活絡膏”,採取與李武根一樣的網購方式,購買了19440瓶,配發給他雇用的員工在旅客列車上銷售。
  2014年1月4日,在江西贛州開往福建泉州的一趟旅客列車的7號車廂,一位林姓旅客以10元的價格買了一瓶“白虎活絡膏”,事後仔細看手上的藥,發現包裝盒體上沒有生產批號和註冊商標,晚上便到鐵路公安部門報了案。
  為了瞭解“白虎活絡膏”的相關情況,辦案人員專程走訪了藥監部門,得知它是越南“三寶”之一,由龍腦、曼陀羅、麝香、丁香精等32味名貴中藥提煉製成,是一種外用膏,適用於風濕痛疼、腰酸背痛、坐骨神經痛、關節炎痛、肌肉酸痛、頭痛頸痛、通筋活絡等癥狀,國內每瓶售價人民幣130元左右。
  3月25日,李武根夫婦和萬國品分別在自己臨時租賃的、當作倉庫的住地被鐵路警方抓獲,鐵路公安在李武根的倉庫內扣押了“白虎活絡膏”3744瓶,一併扣押的還有李武根的賬本。在萬國品的倉庫內扣押了“白虎活絡膏”11280瓶。經過進一步偵查查明,李武根、陳靜娟夫婦從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雇用他人在旅客列車上銷售“白虎活絡膏”14976瓶,銷售金額97760元,獲利32656元;萬國品從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雇用他人在旅客列車上銷售“白虎活絡膏”8160瓶,銷售金額81600元,獲利24480元。後經藥監部門鑒定,他們銷售的“白虎活絡膏”,包裝標識具備藥品的法律特征,但沒有國家監管部門核發的批文,系假藥。
  李武根、陳靜娟夫婦和萬國品等三人,分別於2014年4月1日、4月2日被江西省檢察院南昌鐵路運輸分院以銷售假藥罪批准逮捕。  (原標題:他們在火車上兜售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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