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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新疆法制報實習記者郝誼麟 通訊員劉文欣報道)冒充房東出租房屋,染上毒癮的胡峰利用此招詐騙多人。10月14日,胡峰因詐騙罪被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他先租房,後偽造房產證及身份證,冒充房東在網上發佈出租房屋的信息。”此案主審法官介紹說。
  ????????2014年4月,烏魯木齊市民李剛在網上看到胡峰發佈的租房信息,立即和胡峰聯繫,見到了現房後非常滿意,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 ”,李剛還支付了18000元的定金。
  ????????隨後,胡峰又以提前收取房租為由,騙取李剛的信用卡並透支6000餘元。李剛向公安機關報案。經訊問,胡峰供認其作案事實,一個月成功詐騙兩起案件, 非法獲利近4萬元。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院審理認為,胡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現金近4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生效。(文中人物為化名)  (原標題:烏魯木齊一男子冒充房東出租房屋 非法牟利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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